2009年4月15日 星期三

一百萬零一夜

從《一百萬零一夜》看人生的抉擇


6B 馮汨生、李柏朗、劉翠樺、吳綺琴


在電影「一百萬零一夜」中,不但透過印度貧富懸殊這一點,揭開了印度種種不公義的社會問題之外。電影還刻劃出人性上的問題。在電影中,身長在貧民窟家庭的兩兄弟自小便無依無靠。事實上,在人沒有任何他人依靠下,會怎樣選擇自己要走的路呢?是為求名利而不擇手段,還是為人與人之間情義而犧牲自己?在這次研習中,我們集中分析人性上的問題,而我們將會探討究竟人會怎樣抉擇自己的人生。


  究竟人會怎樣抉擇自己的人生?人抉擇自己的人生主要透過精神價值與物質價值這兩方面,所指的「精神」,就是人和人之間的情與義。而「物質」則相反,這正是指金錢、名利、權利。從我們分析,人難以在精神價值與物質價值這兩方面取得平衡,重視物質以及權力的擁有,便令自己與他人更疏離。重視人與人之間的情與義,反而可能要犧牲名與利。


我們主要會透過電視中兩位角色—沙林和拉蒂卡去探討這問題!


首先讓我們探討沙林,在沙林所作的抉擇中,有兩個很鮮明的對比。


沙林的轉變 ( )


片段一的主要內容是講述電影中的男主角傑默的哥哥沙林,曾經和傑默共同渡過了無父無母的生活。在少年時的沙林,他因為過份重視金錢以及地位而投靠黑幫,更因為貪圖女主角拉蒂卡的美色,用槍指向弟弟傑默的頭部,揚話若他不離開,便會用槍把他殺掉,最終在女主角拉蒂卡勸告下,傑默選擇離開。


由我們分析所得,沙林是為了追求名利和貪圖女主角拉蒂卡的美色才作出這樣的決擇,這完全是出自他自己的私慾,不顧他人的感受而拉蒂卡則不想傑默犧牲,所以情願犧牲自己,亦希望能保持傑默的性命。我們她這樣做是十分偉大的。


沙林的轉變(後)


片段二的主要內容是講述沙林長大後再次遇見其弟傑默,因他後悔以前所作的事。當他知道其弟傑默是深愛着女主角拉蒂卡,而拉蒂卡亦深愛其弟傑默,但那時拉蒂卡已成為黑幫老大的女人。沙林為了傑默的幸福,抱着必死(黑幫老大殺死)被的心,幫助拉蒂卡逃走,最終被黑幫老大殺死。


由此我們分析所得,黑幫老大會認為沙林很愚蠢,明知若他幫助拉蒂卡逃走他則會失去一切,權利、地位、金錢,甚至地位。我們認為沙林是浪子回頭,傑默比世上任何重要的事都重要,在知道若他幫助拉蒂卡逃走就必然會黑幫老大殺死的情況下,仍舊以其弟傑默的幸福為大前提,是十分令人動容的,充分表現了「義」。但當我深入探討時,到底這個「義」字底是指公義,還是我們所說的義氣。讓我們思想一個問題:假設一切都沒有改變,只是深愛着女主角拉蒂卡的人與拉蒂卡所愛的人不再是其弟傑默,而是另一個毫不相關的男人,沙林仍會因拉蒂卡的慘況(被黑幫老大當作玩物,毫無專重之意)而幫助拉蒂卡逃走嗎?相信不會。因此我們判斷出這個「義」字是指義氣。而義氣在聖經是屬私慾的一種關於私慾聖經的雅各書1:15 如此記載: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似乎沙林的結局早就定了。


拉蒂卡的抉擇


片段三的主要內容是講述男主角傑默的愛人拉蒂卡對於愛情與富裕的生活之間面臨著兩難的決擇,故事中段她多次被迫與傑默分開,跟隨了黑幫老大。最後她為了真愛而背叛了黑幫老大,跟隨傑默。


由我們分析所得,女主角拉蒂卡為了傑默甘願放棄榮華富貴,也要追求真愛但是黑幫老大認為拉蒂卡十分愚蠢,因為放棄富裕的生活而為了選擇愛情,過着貧窮的日子,並認為愛情是不切實際。同一時間,亦為拉蒂卡為愛情而背叛了自己而感到氣憤。


總結


我們認為在劇中金錢和愛情的例子比較極端,因為老大雖然很有錢,但對拉蒂卡呼呼喝喝,並以工人的身分對待,所以在此情況,我們認為即使有財富也不會生活得快樂,而選擇去追求真愛。


若果情況不極端的時候,我們卻有另外的看法。而不極端情況即指一個有穩定收入而自己不太喜歡的男子與一個連自己也負擔不起的人作比較,我們會選擇有收入穩定的男子。因為一旦選定跟隨的人之後,生活不再是一人的事,而是兩個人的事,所以必須要有經濟基礎,才可以建立家庭。


從聖經看這些事


我們看完這套戲後,發現有3段聖經我章節很合適於這套戲。


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以弗所書 2:2 )


所以我說,且在主裡確實的說,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以弗所書 4:17-19)


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翰一書 2:17)


這三段的意思縱有不同的地方,但其實內面所表達的主旨都大致相同,就是要聽從上帝的旨意,不可以因為世俗的誘惑而被魔鬼引誘,偏離上帝的旨意。上帝的旨意泛指合乎公義的事。


我們看完這套戲所得出來的道理是當我們作出選擇時,除了要考慮的是選擇是否能獲得利益、地位、金錢、權力以外,還要考慮是否合乎道德。言而從這3節看來,合乎道德並不足夠,因為道德並不是完全等於公義。若這樣看來沙林所作的事在我們看來是美的,但在上帝看來卻是惡事,因他作這事仍是出於私慾,並非公義。


剛剛提過聖經的看法,對於基督徒來說,可能比較跟隨,但對於不是基督徒的人來說,未免有點兒陳義過高。所以我們認為非基督徒可根據三個原則來決定。第一是考慮現實環境,第二考慮會否傷害第三者(無辜者)利益,第三是考慮這事會否嚴重傷害互相關係


以拉蒂卡的抉擇為例現實環境是黑幫老大只把她當作玩物,毫無專重之意。其次由於黑幫老大的行為和態度,根本沒有專重這段關係,所以是黑幫老大首先嚴重傷害互相關係。最後,她亦擔心沙林會遭遇毒手,但沙林向她表示他不用擔心他,並要她快點離開,即沙林已有犧牲的意向,所以沙林並不能被列為無辜者,因此在這事上並不涉及傷害第三者(無辜者)利益。所以拉蒂卡的抉擇是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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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1. 『我們判斷出這個「義」字是指義氣。而義氣在聖經是屬私慾的一種。』這個觀點較為奇怪...

    當然,「義氣」是好是壞要看你做甚麼事情。不過,耶穌曾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15:13) 最大的愛是「犧牲」。《舊約》也有大衛和約拿單結誼,約拿單甚至不顧一心要殺大衛的父王(掃羅)反對,也要保全大衛的性命。

    電影中,沙林願意為兄弟犧牲,賠上自己的生命,其本質是美善的,也很有贖罪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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