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5日 星期二

祈禱的真正目的

有學生問:「為甚麼要代求?很多人為一件事祈禱,事就會好嗎?」他的意思是,祈禱,一個人就夠了,神會聽到,無需多個人祈禱,令神「更加」聽到。不錯,神的大能不會因為祈禱人數多寡而有所改變,《舊約》記載850巴力先知載歌載舞傾盡全力向假神巴力求雨不遂,反而以利亞先知一人單挑向耶和華神祈禱,雨立即傾盆而下。

聽過一句說話:「多禱告多能力,少禱告少能力,不禱告無能力。」這句說話常用於勉勵人多禱告,可惜誤解它的人也多。很多人誤解,祈求的事未成就,神未做野,只因「未夠多人」、「未夠多時間」。所以我要「多禱告」,迫神做野。這不太正確。「多禱告多能力」的「能力」,不是指「神的能力」,是指「我們的信心」。試想,我們縱然患病跟病魔打仗,但仍常常禱告交托,又有弟兄姊妹為我代禱,豈不更有力量跟病魔作戰?

以患病為例,又有問:「神成就或不成就一件事(例如病得醫治),都有衪的旨意,哪我們為何還要祈禱?」很多人以為「祈禱方程式」就是「祈求>>等待>>應允」,耶穌也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14:13),他們理解「祈禱」即是「祈求」。根據溫偉耀牧師《如何按照神的旨意祈禱》一書中說明,這只說對了六分之一,因祈禱裡面還包含了六個內容(下文將會列出)。若我們以為「祈禱」就是將一份個人的「祈求清單」向神列出,等待神逐一實現,就太「功能化」(functional)了。原來祈禱最重要的目的,就是透過與神「情的交流」,慢慢與神的心貼近,思想和性格也會慢慢跟神更相像。

再回到第一條問題「為甚麼要代求?」既然祈禱的重點是使我們「更像神」,神當然希望我們樂意為人代求,身體力行的彼此相愛,正如《聖經》所說「各人不要單顧 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2:4)。耶穌也應允多人的禱告:「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 全。」(18:19)

附:祈禱的六個內容:


第一:讚美就是將我們的心思和思想集中在神的身上,然後從心底發出對衪的欣賞和讚美。作者相信稱讚是不屬於那些懶惰的人,而是屬於那些勤力的人,這對我來說是一個很大的提醒,因此我開始閱讀詩篇,寫下一些讚美神的金句,從而學習具體的讚美神。


第二:感謝是將心思集中在自己身上,思想神給了我們甚麼。我們可用眼睛或耳朵去找出一些值得我們感謝的事物,但更重要的是用我們的心去回憶神過去給我們的思典。因我們的記憶有限,我們可用一本簿將一些經歷和恩典記錄下來,方便我們回憶。


第三:認罪認罪有兩個大方向: (1) 做了不應該做的事﹔(2)沒有做應該要做的事。前者我們都知道要認罪,反而後者是我們常忽略的。而認罪的態度亦不可只草草向神說了便去睡覺,應該要詳細說出所發生的事,這樣下次才不會再犯,所以認罪也是要具體的。


第四:奉獻是將自己歸還給神,學習將我們的心意更新而變化,亦即是將神的看法換成自己的看法,這是我們每次禱告應有的決志。


第五:祈求是將我們所需要的求告神,但切記這不是祈禱的全部內容。


第六:代求為他人的事情求神幫助。


Source: 如何按照神的旨意祈禱》溫偉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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