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的侄仔羅得,是一個非常失敗的父親。
他早年為求過更舒適的物質生活,毅然跟叔叔分家,帶領家人居住罪惡之城所多瑪。這個城市是 City of Sin,在神眼中「罪惡甚重」,英文是 'their sin is very evil',神要用火和硫璜滅了它。亞伯拉罕向神多次求情講數,結果50義人找不到,叫價愈來愈低,45、40、30、20、10個義人也找不到。神顧念亞伯拉罕,派出兩個天使救羅得一家。由此可見,神不是殘忍喜愛濫殺無辜的,祂是嚴而有愛的,衪總先給予機會人類悔改。毀滅的責任在犯罪的人,屢勸不聽,就是迫神出手吧!
所多瑪的人有多壞?他們的男人知道兩位天使(男性)來到羅得家,就要求羅得交出天使「任他們所為」(19:5),《新譯本》譯作「與我們同房」,英文是 'take our pleasure with them'。男人和男人同房做甚麼?當然是搞 gay 啦!(Gay = happy together, pleasure)。放縱情慾尋開心,就是所多瑪人的所作所為。天使來要帶羅得一家逃難,羅得當然要保護祂們。但作為父親,羅得居然無恥到拿兩個女兒來祭旗。他說:「眾弟兄,請不要作這惡事。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後來我們更知道羅得說謊,因為《聖經》記載羅得有兩個女婿, 19:14) 這是一個何等無恥的父親,犧牲女兒的生命以自保!
還未夠失敗,快要烈火焚城,天使催迫他們要走之際,羅得竟然「遲延不走」(19:16)。作為一家之主,他沒有做好榜樣,他沒有決心離開這罪惡之城。結果,他的妻子在逃跑時回頭看,違反了天使的命令,變成了一根鹽柱,只剩下羅得和兩名女兒生還。
一個父親,沒有好好領導家庭,不樹立好榜樣,甚至危難時出賣家人。如果你有一個這樣的父親,你可以原諒他嗎?作為父親,你想羅得可以原諒他自己嗎?
創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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