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3日 星期二

公眾人物應做好榜樣?

(轉載自明報2009-2-3)

奧運八金游泳健將菲比斯今次被揭服食大麻,有家長批評他「教壞細路」,但亦有粉絲繼續支持。在菲比斯的Facebook網頁上,網民大多支持他。來自特拉州的一名女支持者揚言:「米高,不用因此冒汗,現今世代所有人都吸過(大麻),這令我喜歡你多1萬倍!」另一網民則說:「老友,你只有23歲。人們拿此大做文章實在荒謬至極。」

很多家長卻提出指摘,「如果你有如此地位,就有責任作好榜樣。這實在令人失望。」有教練說,今次事件正好作為反面教材,警告學員勿誤入歧途。「教練就是要培育模範人才,明顯他就是表表者。這醜聞是他需要面對的事。」長島一間高中的教練科比說。

*** 反思 ***

記得當年成龍背妻搞大吳綺莉個肚...拋下一句:「我只不過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鹹濕)。」就因為這一句,恨他的人封他為「淫蟲大哥」!

明星做錯事,似乎道歉比死撐要好。

「攝影家」陳冠希情色作品曝光:"I'm sorry." 倪震鬼混:「引咎分手。」最後還結了婚。菲比斯,更快的作出道歉聲明。

但,這可以使愛戴菲比斯的人不再傷心嗎?


對待公眾人物或偶像明星,我們應否抱有較高道德期望?




6 則留言:

  1. 對待公眾人物或偶像明星,我們應否抱有較高道德期望?

    唔明你up乜wo^____^點解我地要對公眾人物或偶像明星抱有較高既道德期望^^!?真係好好好好好唔明wo^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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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譬如話「一腳踏兩船」可能係好普遍的事,普遍到都有點麻目,但當倪震偷歡,卻又好大件事咁,人人鬧到七彩。咁樣係反映好多人對公眾人物係抱有較高道德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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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當然我們不應該對他們有較高道德期望。儘管一位公眾人物在人前如何的有禮,其實他們大多收起自己的真面目,私底下才會表露出來。這道理我們已從陳冠希事件中理解得到。對我而言,我絕不會對他們有較高的道德期望。公眾人物也是人嘛,他們跟我們沒有分別,只是知名度較高而已。

    另外,每個人都有過去的,儘管當初他真的是吸了大麻,也是過去的事情,只要他現在真的知道自己做錯了便可以。

    bbnv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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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覺得中國人和西方人對公眾人物的道德要求是不同的,中國人認為公眾人物要立品,是眾人的榜樣,諸如婚外情、一腳踏兩船、吸毒呢類醜聞,都較多被傳媒和市民口誅筆伐。相反,西方人將道德看成私人的行為,以前克林頓爆出性醜聞和女秘書鬼混卻避過彈劾(試想香港特首或校長在辦公室跟下屬鬼混會有甚麼下場)。同一道理,很多美國人即使知道菲比斯吸毒,但也不會太多抨擊,因為他們更看重菲比斯為國奪八金的功勞。(當然也可能部分人不當吸毒是甚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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